2019年北京电影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北京电影学院是一所有着电影历史传承和深厚电影文化积淀的高等艺术院校,学校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表演艺术研究所。
(1)考生应诚信考试,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令33号)等执行。
(2)考生在参加专业加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专业加试准考证按指定地点、时间参加专业加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五、录取
1、 本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对北京市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北京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2、 录取时间为 2019年 11月—12 月,专业加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将于 2019年底在本院或专业加试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毕业
合格毕业生颁发北京电影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获取资格者由北京电影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以下为 2018年学费标准,2019 年录取考生的学费标准按上级机关批准标准收取。)
1、 大学本科(高中起点)学费标准总额为 17500 元/人,按学院规定分 5次缴纳。
2、 大学专科(高中起点)学费标准总额为 10500 元/人,按学院规定分 3次缴纳。
3、 大学本科(大专起点)学费标准总额为 10500 元/人,按学院规定分 3次缴纳。
注:不能按时缴纳学费者,按学院相关规定取消学籍。
八、其它
1、学生住宿均自行解决。
2、新生入学后,本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非表演类相关专业入学后须自备电脑等相关学习设备。
4、本招生简章各项条例如有调整,将在本院或专业加试报名网站公布,敬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本院网址:http://www.bfa.edu.cn/yx/jxjyxy.htm 专业加试报名网址:http://jxjy.bfa.edu.cn/bm
5、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6、联系方式:
本院地址:北京电影学院 A401(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4 号) 联系电话:010-82045802
Email: cec@bf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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